敦安專欄
教育部正式上網預告「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其中在學生請假假別部分正式加入「身心調適假」,
完整條文為「學生請假別,分為公假、事假、病假、生理假、身心調適假、婚假、產前假、娩假、陪產假、流產假、育嬰假及喪假;其請假規定,由學校定之。」
教育部提到「為協助有輕微心理不適、心理困擾之學生,調整心情,平衡身心狀況,渡過短期心理不適,增訂身心調適假假別,協助學生覺察其心理狀況並促使教師、家長重視、覺察學生心理狀況。」
為了因應高中身心調適假上路,剛結束的學期中共有 42 所高中參與教育部試辦「身心調適假」的計畫,參與試辦的學校試辦方案主要內容包含:
- 學生輕微心理不適可以申請請假
- 學生一個學期可以請最多三天的「身心調適假」
- 每次請假必須以「半天」或「一日」為單位,不能請一節課或兩節課
- 請心理假時,必須取得家長或實際照顧者的同意證明
- 高中職定期學業成績評量及補考期間,都不適用身心調適假
- 心理假不算事假,不適用扣考規定,請身心調適假的學生不能領全勤獎
針對本學期各校的試辦結果,教育部預計也將訂定更完整的注意事項,供下學期身心調適假各校上路後的依據,也避免爭議產生。
高中職階段的憂鬱情緒可能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
從學業壓力到社交問題,從家庭問題到身份認同
都可能對心理健康造成影響
所以身心調適假是一個很好休息、放鬆和恢復的機會
利用這段時間來照顧好自己的身心健康是非常重要的